●每年安排200万元以内专项资金,用于“小百花”优秀剧目的创作和排演
. v/ G7 \# B3 h& M& u●本土作者创作的莲花落作品给予一定奖励
- H! j4 s; y* X* D5 [●梅花奖、文华奖、群星奖、牡丹奖获得者落户我县,给予安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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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绍兴县报》 2012-11-24 记者 陈芳 , e& C& i5 {8 Q. z0 |' M
本报讯 这两天,我县的“文化界”都在关注讨论一件“喜事”,那就是我县刚刚出台的《关于扶持地方曲艺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各方人士纷纷表示,我县对地方戏曲无论从支持、引导还是保障的力度,都前所未有。. f1 B* j; {# ?8 C' x c
根据政策意见,接下去我县将在越剧、莲花落的文化演出市场繁荣、作品创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都有非常大的发展扶持政策。如鼓励县小百花越剧艺术传习中心出人出戏,县财政原则上每年安排200万元以内专项资金,用于“小百花”优秀剧目的创作、排演等。对小百花越剧艺术传习中心引进的、在“百花剧场”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也将按照文化产业政策进行相应补助。( m# x3 G* ?1 f5 Q! [$ F
同时,将进一步扩大绍兴地方戏曲曲艺的影响力。如承办好由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办的“中国柯桥曲艺高峰论坛”(两年一届),将对其承办经费给予一定保障。为鼓励莲花落原创作品,则将对本土作者创作的莲花落作品给予一定的奖励。其中获国家级奖项,奖励创作者10万元;获省级一等奖,奖励创作者5万元。
: o0 U& [7 l4 ?( u, O; o( b) v 该政策意见,对于文化人才的重视尤为突出。政策明确,将结合正在推进的“名品名家”工程,花大力气建立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鼓励引进优秀文化人才,在我县服务五年以上的,给予相应的补贴。如引进“梅花奖”、“文华奖”、“群星奖”、“牡丹奖”获得者,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给予安家补贴30万元(分5年支付);引进正高级职称的文化人才(年龄在50周岁以下),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引进副高级职称的文化人才或具有硕士学历且获省部级以上文化艺术(含相关门类)专业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给予安家补贴10万元。' {/ N# s8 Y% Q4 d5 m
谈到出台该政策的目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越剧、绍兴莲花落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我县的两张文化金名片,所以有必要大力扶持越剧、莲花落等地方戏曲曲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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